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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零起步,到加速追上领先他一百公尺的抢匪,需要几秒?巴奈对汽车的热爱,让他不知不觉思考起这个问题。想像自己是台超跑,双脚不停交互跑动,加速再加速,试图模拟起汽车,往前追上抢匪。只可惜,人不是机械,再快,一百公尺也得跑个十秒。十秒的差距,很大。巴奈就算用尽全力,还是追不上那个抢匪。而且,才追了一条街,巴奈的肺就快炸开了。

有多久没跑步了?这不是巴奈的个性,他痛恨跑步、痛恨没有效率的运动,他着迷于汽车,寧可坐上警车开不到一分鐘,也绝不肯走一百公尺到警局附近的便利商店买早餐。

虽说警察这份工作,免不了需要动到双手、双脚,但这几年他已是学长身份,习惯出张嘴指挥菜鸟执行任务,不管那任务是追逐还是擒拿,他都懒得动,他只要在办公室蹺脚纳凉,等待菜鸟把人逮回来,工作就算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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