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回 辱谏官特权停科举 尊太后变例晋徽称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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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上于太后,母子也;若加太皇太后,则为孙矣。且今制封赠祖父母,降父母一等;盖推恩之法,近重而远轻,今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,是推而远之,乃反轻矣!

好文阅此数语,便赞着道:“好极!好极!这奏上去,料不致没挽回了。”说着,又瞧将下去,还有数句,无非是不应例外尊崇等语。瞧毕,即起身离座,将奏稿奉还有壬道:“快快上奏,俾上头早些觉悟。某要告别了。”

有壬也不再留,送客后,即把奏稿续成,饬文牍员录就,于次日拜发。监察御史泰不华亦率同列上章,谓祖母徽称,不宜加于叔母。两疏毕入,仍是无声无臭,好几日不见发落。有壬只咨嗟太息,泰不华却密探消息,非常注意。

一日到台办事,忽有同僚入报道:“君等要遇祸了,还在此从容办事么!”泰不华道:“敢是为着太皇太后一疏么?”那人道:“闻皇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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