樱粉色的脚趾(1 / 2)
等她们从展厅出来,急急忙忙去上班上课,林信书只觉得她有必要再来看看其他作品。杜千寻因为周末有事,没办法陪她,没关系,她跑过一趟,也认识路,可以自己来。
能多看几天是几天,反正怎么都是赚的。她真心实意觉得艺术展比迪士尼乐园好,当然不只是因为展览不花钱就能看,更因为玩乐的体验会很快过去,但是看到好的作品却会反复回味,念念不忘。
虽然大部分作品她完全看不懂,但也不影响她被震撼,继而生出一些她原本不会有的感慨。
要不是这几天过去之后,接下来她要给弟弟做饭,她可能会每天都来看,看到展会闭幕。
说句害羞的话,她简直为艺术的世界着迷,虽然她根本什么都不懂,这些东西也和她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联系,但是,她喜欢又不犯法。
谁规定穷人就不能喜欢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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