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48)(1 / 2)
原来只是进出城门和住店才需要出示的路引,现在却连吃个饭,买个东西,都不得不取出勘察。
各个店铺只做熟人买卖,若是来了个面生的外乡人,那就非要证明自己的身份是某州某府某县某地之人,在什么籍,做的什么营生,保人是谁,皆要一一出示。
若是没有随身携带路引,轻则空手而归,做不了买卖。重责立即有店内伙计唤来街上巡逻的县衙差役,当堂认证。
因绝大部分的水手、伙计,路引都在自家东家身上,自己是不带的。如果东家又一时找寻不到,无法当场验明正身。衙役们就二话不说,先缉拿回县衙,找个地方或拷或蹲,总之先圈起来,再行勘验。
若是不常出门的本地人,身上自然没有路引,进了店来,想要买些干粮果蔬,那也不行。
必然要请里长,保长,至少是邻居出来作证,证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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